【导语】:兰州对自愿申请的定点零售药店集中受理、审核,经相关系统联调验收合格后,公布相关名单。详见全文。
兰州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药店
第一批名单
信息来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http://ybj.lanzhou.gov.cn/art/2023/3/23/art_15067_1218402.html
第二批名单
信息来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http://ybj.lanzhou.gov.cn/art/2023/4/21/art_15067_1224064.html
第三批名单
信息来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http://ybj.lanzhou.gov.cn/art/2023/7/21/art_15067_1254716.html
拓展:参加职工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待遇。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累计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2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以内的纳入报销范围。
支付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
定点药店查询入口:点击查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共济】可获兰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待遇标准、绑定家人、操作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