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三)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
(四)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办理材料
1、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5、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6、《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间: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规范及时安排考试。考试合格的,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十日内向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从业资格证。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