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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日起启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原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六版)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来源:甘肃省卫健委)
适用对象
父母一方为甘肃省户籍,在甘肃省助产机构分娩,同时符合随父、随母落家庭户条件的新生儿。
办理条件
甘肃省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一件事”多证联办。
需先办理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才可办理出生登记,然后并行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在办理过程中可享受预防接种、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科学育儿指导等服务。
申报该主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应当符合:
1.在我省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
2.符合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申领条件。
二、1岁以下婚内生育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应当符合: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大中专院校的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学生集体户口,其配偶为家庭户口的,在学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在其配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在地方居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三、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新生儿办理医保参保登记业务),应当符合:
1.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并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社会保障卡申领,应当符合:
新生儿已完成公安部门出生登记后,即可申请社会保障卡申领,新生儿社会保障卡申领审核通过后,可就近前往申请时所选择的银行网点进行现场领取社会保障卡。
办理材料
1.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照;
2.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
3.新生儿父母双方结婚证。
办理流程
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
来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