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正式供热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31日,华能兰州热力运营中心最新缴费标准详见全文!
华能兰州热力运营中心2024-2025年供热收费政策标准
供热价格及相关政策均执行《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供热计量收费标准的通知》(兰价办发[2018]45号文)(以下简称“计量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各小区均实行热计量收费模式。
一、收费政策
按照计量收费标准第五条第一款“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应在供热开始前,应向供热单位按照现行面积热价预交全额热费,待供热期结束后根据实际计量的用热量结算热费,需退还或补收热用户的热费,在供热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办理完成”的相关要求执行,用户需在10月31日前全额预缴面积热费,待供热期结束后,根据实际计量的用热量结算热费,实行多退少补,退费部分转入下年度采暖费。
二、热费价格标准
1.全额热费:全额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
2.基本热费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用户供热建筑面积
基本热价=面积热价×基本热价折算比例x供热月数(5)
一类建筑:居民住宅集中供热基本热价为5.00元/月·平方米×30%×5个月=7.5元/平方米(注:30%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
二类建筑:办公、教学、医院基本热价为7.00元/月·平方米×30%×5个月=10.5元/平方米(注:30%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
四类建筑:商业营业性用房集中供热基本热价为9.2元/月·平方米×30%×5个月=13.8元/平方米(注:30%为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
3.计量热费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x用户热计量表计量的耗热量
计量热价:
一类建筑:居民住宅计量热价47.43元/吉焦。
二类建筑:办公、教学、医院计量热价66.41元/吉焦
四类建筑: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计量热价87.28元/吉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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