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兰州新区面向符合条件的人群提供保障性住房,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新区公租房房源地址、申请条件/材料/流程等内容。
2022年兰州新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根据《兰州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施方案》,公租房各群体申请条件、提交资料及申请程序如下: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为兰州新区户籍;
(2)兰州新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18元(含2918元);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申请人无经商办企业、无参与企业经营注册、无持股等行为。
2.提交资料:
(1)乡镇或社区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
(2)《兰州新区城镇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与收入、住房、工商注册、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3.申请程序:
(1)申请人及家庭向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提出申请;
(2)由乡镇或社区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在所在乡镇或社区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提交所在园区建设局进行复审,园区建设局复审通过后提交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终审;
(4)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对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确定资格。
(二)新就业大学生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人属兰州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除个体工商户)单位正式职工,且毕业参加工作不超过5年(含5年),且所在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上级总公司统一购买的不限制缴存地);
(3)申请人无单位职工宿舍;
(4)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新区无房产;
(5)申请人及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无参与企业经营注册、无持股等行为。
2.提交资料:
(1)单位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
(2)《兰州新区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存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6)申请人未婚的,单位提供单身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8)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新区的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9)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单位承诺所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且对承租人行为负责,督促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10)其他与收入、住房、工商注册、学历、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3.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由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提交所在园区建设局进行复审;
(4)复审通过后由园区建设局提交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终审;
(5)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对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确定资格。
(三)外来务工人员(包括稳定就业农民工)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兰州新区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所在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上级总公司统一购买的不限制缴存地);
(2)申请人无单位职工宿舍;
(3)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新区无房产;
(4)申请人及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无参与企业经营注册、无持股等行为。
2.提交资料:
(1)单位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
(2)《兰州新区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存证明;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5)申请人未婚的,单位提供单身证明;
(6)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新区的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8)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单位承诺所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且对承租人行为负责,督促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9)其他与收入、住房、工商注册、学历、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3.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由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提交所在园区建设局进行复审;
(4)复审通过后由园区建设局提交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终审;
(5)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对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确定资格。
(四)引进人才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兰州新区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
(2)已与引进人才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3)申请人无引进人才公寓;
(4)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新区无房产;
(5)申请人及配偶无经商办企业、无参与企业经营注册、无持股等行为。
2.提交资料:
(1)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
(2)《兰州新区引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兰州新区组织部出具的引进人才认定文件;
(4)申请人与引进人才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单位承诺所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且对承租人行为负责,督促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7)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新区的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3.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由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提交所在园区建设局进行复审;
(4)复审通过后由园区建设局提交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终审;
(5)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对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确定资格。
(五)新区企事业单位集体申请
1.申请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在新区依法完成单位注册登记,具有固定的生产、办公或经营场所;
(2)申请单位职工必须为正式员工,其家庭在新区无房产、无经商办企业行为,且职工在新区缴纳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经商和社保限制);
(3)申请单位组织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提交资料:
(1)申请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正式文件、企业入驻人员花名册、企业初审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
(2)《兰州新区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一人一表,一式三份;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单位登记注册相关资料;
(4)入住人员养老保险缴存证明;
(5)入住人员及配偶在兰州新区的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6)单位出具的承诺书(单位承诺所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且对承租人行为负责,按期缴费)。
3.申请程序:
(1)申请单位向所在园区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园区建设局核实申请单位实际用房需求,并对申请单位提交资料进行复审;
(2)复审通过后由园区建设局提交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终审;
(3)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对终审结果进行公示并确定资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兰州公租房申请入口、申请条件、材料、流程、咨询电话、名单公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