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职工公积金提取新政,在职职工提取公积金时不必再让缴存单位开具提取申请书,还能给代办人办理
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缴存单位不再为职工开具“提取申请书”,而改为启用“信息登记表”的形式,同时职工提取时将收款信息填表即可,不再提供本人名下有效的银行储蓄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如需代办提取的,可提前登录省资金中心官网下载表格,由提取职工本人填好“职工信息”和“收款信息”栏,并在“职工本人签字”处签字、留存本人“手机号码”后,交由代办人代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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