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兰州新区西岔园区春节期间在辖区设置5处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具体经营时间、申请条件及方式等,详见全文。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关于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临时)布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构建规范合法、管理有序、安全便民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经报请西岔园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春节期间在辖区设置5处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布点数量及布点区域
春节期间增设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5个,其中:西岔镇布点2个、文曲中心社区布点3个。
二、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时限
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5日(合计30天)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西岔园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临时)布点规划。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选址、外部距离、面积、存放限量、平面布置、建筑结构、电气、消防等必须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25日各经营户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提交园区应急管理局审查,园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经营场所安全条件核查合格的,由园区应急管理局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报按照提交顺序进行核发,达到布点数量截止。
(二)2024年2月26日-2024年2月29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临时)许可证到期,经营户按要求停止经营行为,及时规范清理剩余烟花爆竹,杜绝私自仓储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园区应急管理局现场核查并核销许可证件。
五、申报方式
1、现场办理:提交申报资料至西岔园区管委会6号楼917办公室;
2、网上办理:通过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提交办理:https://zwfw.gansu.gov.cn/xichayuanqu/
六、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获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要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乱摆摊设点。
(二)经营者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严禁一证多点、异地销售、超量储存、擅自降低安全销售条件。应急管理、公安、消防、市场监管、乡镇(中心社区)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若发现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并不再批准该经营者的申请。
(三)烟花爆竹必须由批发经营单位统一配送至销售经营网点,各网点不得自行运输,坚决杜绝使用客运车辆和无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烟花爆竹。
来源:兰州新区西岔园区(https://mp.weixin.qq.com/s/T_lGXsAyW2lNEWQ2snRp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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