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两个账户有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相挤占,那到底区别在哪呢?兰州本地宝为您解答。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
1、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能相互挤占;
2、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门诊医疗、定点零售药店自购药品范围的医疗费。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由职工个人自付;
3、少数需长期门诊治疗的特殊疾病,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部分可由统筹基金部分支付;
4、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基金基本医疗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治疗的特殊疾病部分费用。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结算方式:
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由参保人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直接结算,应有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与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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