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兰州偿还自住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兰州本地宝为您带来详细的提取范围、提取条件、提取材料、提取额度,一起来看看吧。
1.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缴存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要件
(1)偿还省资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①身份证明材料②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或商转公借款合同)。
(2)偿还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①身份证明材料②个人住房借款合同③公积金中心或借款银行出具的截至当前的十二期还款明细清单(加盖银行业务章或公积金中心业务章)或提前偿还贷款的凭证④首次提取时,须提供与本笔借款合同相对应的购房(租赁)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
所购房屋在异地的,还需要参照异地购房情形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在户籍所在地购房的,须提供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具有当地户籍的户籍证明;在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须提供缴存职工本人或者配偶当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注:个人住房贷款在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
3.提取时限:缴存职工在偿还贷款期间内,按月偿还贷款满12期后,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部分偿还或一次还清住房贷款的,还贷后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缴存职工偿还省资金中心、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按月偿还贷款满12期后,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跨年可累计,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前已还贷款本息总额;部分偿还,可提取部分偿还金额;一次还清住房贷款的,可提取账户内的余额,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5.其他事项
(1)已办理省资金中心商转公贷款业务,如凭商转公借款合同要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至少还款十二期以上。
(2)审核借款合同时,应确认借款合同中的借款用途必须为购房,且购房行为和借款行为指向同一套房屋。
(3)在省资金中心办理了由单位工会、企业法人担保或三人联保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前,贷款人本人暂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可以提取)。缴存职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本提取情形下提取额度执行。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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