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办理条件
职工与单位终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暂未重新就业的,单位应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保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暂停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一式二份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清册》,并提供电子版。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审核办理→入账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1、铁路分中心业务大厅(城关区金轮广场187号)
联系电话:0931-4927355
2、兰州新区分中心业务大厅(兰州新区彩虹城)
联系电话:0931-6839099
3、城关管理部业务大厅(城关区金昌北路3号亚太大厦6楼)
联系电话:0931- 8730782
4、七里河管理部业务大厅(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819-843号,百合家园4号2楼西侧)
联系电话:0931- 2313579
5、安宁管理部业务大厅(安宁区建宁西路,兰天公寓斜对面2楼)
联系电话:0931-7650551
6、西固管理部业务大厅(福利路12街区兰欣花园4号商铺)
联系电话:0931- 7588871
7、永登管理部业务大厅(永登县城关镇滨河路1398号)
联系电话:0931-6419372
8、榆中管理部业务大厅(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255号)
联系电话:0931-5232586
9、皋兰管理部业务大厅(皋兰县城广场政务大厅东侧)
联系电话:0931-5726928
10、红古管理部业务大厅(红古区平安广场天健10号楼)
联系电话:0931- 6222528